新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。即:可选择将户口保留原籍(不影响毕业派遣),也可选择迁来本校。
新生入学时若不迁移户口,则视为自行放弃户口迁移,错过入学当年入户受理期(截止时间为今年10月23日),学校概不受理户口迁入。若在读期间可能涉及房屋拆迁赔偿的农村户口学生慎迁。
自愿将户口迁入本校的新生,请按以下流程办理:
(1)新生报到前,凭录取通知书、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下户手续,取得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《户口迁移证》请注意以下几点:
A.户口迁移证上内容必须打印清晰,同时右下角加盖当地公安机关“户口专用章”;
B.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;
C.迁往地址一律填为“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源大道1号”或“四川大学锦城学院”。
(2)9月28日至10月16日期间,学生登录“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官网”,仔细阅读“保卫处-办事指南-户政事务”栏目下的“院校集体户学生操作说明”,按照操作说明,自行登录“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”(网址:https://chinapopin.com),上传户口迁移证和人像信息,完成户口自主申报(申报状态显示为:“学校审核通过”,即表示:户口自主申报完成)。
(3)完成户口自主申报的学生,在10月19日至10月23日期间,将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移交辅导员,由辅导员在10月23日前统一交保卫处户政科,最后由保卫处户政科上报公安机关,完成学生上户。
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保卫处
2020年9月3日